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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先进制造学院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日期: 2022-1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立德树人,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并结合《南昌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二、招生导师及名额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

专业

招生导师

招生计划

080200

机械工程

江风益、章少剑、刘卫东、刘继忠、刘建胜、黄菊花、刘国平

7(实际以当年学校下达计划为准)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柳和生、李玉龙、闫洪、胡小武

4(实际以当年学校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硕士,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

2、报考条件: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南昌大学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机械工程或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全部课程平均分≥80分);

5)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至少已完成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署名须为第一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论文已被SCI、EI检索或发明专利已获授权的学生优先考虑(需提供南昌大学图书馆盖章的检索证明或专利授权证书)。对于作者署名及贡献,需有硕士阶段指导教师的研究生贡献说明和签名确认;

6)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IELTS≥6分,PETS5≥60分,CET4≥450分,CET6≥425分;

7)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修记录者、未向学校交纳应缴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8)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符合《南昌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材料

1、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1月21日-12月15日)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ncu.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考材料(含电子版)。

2、报名材料:申请人须向先进制造学院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内含两份所报考专业相关学科教授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

2)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原件作审核用)及复印件。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TOEFL;IELTS;CET4;CET6;PETS5等)。

5)硕士成绩单(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

6)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7)攻读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政治理论申请表。

8)自我评价一份。

9)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0)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SCI、EI需要提供检索中心盖章的检索报告原件加学术论文;期刊需要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和封底的复印件;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出版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封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11)缴费凭证(打印网上缴费界面即可)。

全部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整齐后装袋,11月21日-12月15日,提交至南昌大学先进制造学院机电楼D229研究生办公室丁老师处(联系电话:0791-8396962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3、填写“附件1-2023年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材料情况统计表”(请点击文件下方链接下载)2022年12月15日前发送至QQ邮箱:182266832@qq.com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资格审核及材料评议

1、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

1)研究生办收齐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由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具有报考资格申请人的材料及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提交给材料评议小

2、成立评议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名),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对具有报考资格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进行评议,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评议内容及标准如下:

1)基本素质(分值20分)。由评议小组成员根据本科与硕士就读院校、本科与硕士所读学科排名、本科与硕士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的相近度、硕士期间学业成绩、英语水平等指标,进行打分。

2)科研成果(分值50分)。其中,SCI刊源论文50分/篇,EI刊源论文计10分/篇,核心期刊论文5分/篇;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计50分/项,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计30分/项,主持省部级一般或青年项目计20分/项,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计10分/项;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计20分/部,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计10分/部;获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第一计50分/项,排名第二计20分/项;授权发明专利计5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10分/项(计分不超过2项)。所有科研成果进行累积计分,直到满分50分封顶。(备注: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署名须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则按0.6的系数计分;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时认可通讯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信作者的论文,则按照并列作者人数均分折算的办法计数)。

3)创新能力与潜质(分值30分)。由评议组成员根据教授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情况、学生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书进行综合判断和打分。

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评议成绩为全部评议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申请者人数≤(招生计划数*差额比例)”时,材料评议成绩≥60分视为合格,材料合格的申请者可参加下一步的综合考核;当“申请者人数>(招生计划数*差额比例)”时,对材料评议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差额比例”确定进入下一步综合考核的人数及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20%-150%。评议合格的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5-10位博士生导师组成,含招生导师,设组长),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 2022年12月31日。

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综合面试三方面内容。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1、外国语水平测试:测试时长15分钟,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分值100分

2、专业基础考核:考核时长30分钟,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科目参考当年博士招生简章中的复试科目。分值100分

3、综合面试:每生面试时长20分钟,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分值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各申请人的单科考核得分为全部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值。外国语成绩占20%,专业基础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核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学院不公布拟录取名单,只公示成绩,并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

满足全部申请条件且综合考核≥60分的申请人,分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统筹考虑师生互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当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于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如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可按硕士研究生培养,将其博士生学籍转成硕士生学籍,进入相应年级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回避制度。凡与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博士生导师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3、纪律要求。学院将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察督导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

5、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6、监督机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申请人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提出,电话:0791-83969619。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8、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若本文件与学校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如有争议事项,由先进制造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先进制造学院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