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期间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按照学校《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状态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要求全院教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参与评估工作,并自觉遵守如下要求:
一、评估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征得联系校领导同意;
二、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各实验室及工程训练中心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开放,随时接受检查。评估期间上下班时间为:8:00—18:00(周一至周四);
三、手机必须保持畅通,便于联系工作;
四、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在岗工作态度认真,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保持工作最佳状态。人事处、教务处和学院将不定期查岗,发现问题,立即通报。
先进制造学院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