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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各学院(系):

为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学生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学生防火意识。

二、检查场所包括:学生公寓、学工办公场所、会议室等。

、检查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文明行为,要求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一)对学院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有完备的安全自查记录。

(二)对学生的要求

1、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违规存放、使用违章电器。

2、严禁私接电源和擅自改变线路。

3、切实做到安全、规范使用学生寝室内可使用电器。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时要注意不要集中插在一个接线板上,不能超过接线板的规定电流额度,同时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并且远离可燃物品;饮水机统一放在学生寝室洗脸架位置;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电器的电源开关及室内的空气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4、不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不点蜡烛、蚊香,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

四、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312日—16日)

由各学院(系)、楼栋进行宣传教育。

(二)自查阶段(317日—31日)

各学院系(楼栋)组织检查小组对所属学生寝室及办公场所进行自查,扣留违章电器,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联合抽查阶段(41日—7日)

由保卫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对各学院(系)、楼栋进行抽查,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扣留违纪物品,对违纪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安全抽查结果纳入《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测评》和《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办法》。

请各学院(系)、楼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次安全检查有关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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